(雅加達路透電)隨著印度尼西亞數碼市場迅速發展,印尼當局正在起草新條例,以對離岸公司提供的在線產品和服務征收增值稅。
印尼互聯網經濟2025年料增至1000億美元
擁有2.6億人口的印尼是全球人口第四大國家,而根據谷歌和淡馬錫控股聯合發布的互聯網經濟報告,印尼的互聯網經濟去年達270億美元(約366億新元),到了2025年預計會增長至1000億美元。
印尼稅務局國際部主任胡塔戈表示,全球各地至今仍在為如何對數碼業征稅辯論不休,但人們普遍認為對離岸公司征收增值稅(Value-added Tax,簡稱VAT)或是在某些情況下征收銷售稅的做法,是適用于數碼商品或服務的。
他說:“這是較容易實現的目標,可以按照每個國家的條例來實施。”
不過胡塔戈指出,若要征收增值稅,印尼必須“實施新條例來決定機制,因為現行條規僅適用于傳統交易,而數碼化規則不受空間和時間限制”。
印尼目前對所有商品和服務增收10%的增值稅,但任何營業額低于48億印尼盾(約46萬8152新元)門檻的企業可獲得豁免。
根據胡塔戈,政府計劃對電商、內容提供商、創業公司和其他互聯網的經濟活動征收增值稅,并會在對這些離岸公司征收增值稅時參考日本和澳大利亞在實施這類增值稅時的經驗。
然而,胡塔戈拒絕透露當局需要多久時間來草擬新條例,又或是當局計劃在何時推出新條例。
印尼人是面簿、Instagram和推特等社交媒體的狂熱用戶,而Spotify和Netflix等串流媒體服務也逐漸普及化。
2016年,印尼政府向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追討五年欠繳的稅金。根據印尼官員,谷歌在當地的子公司2015年所繳的稅,不及其營收和應繳增值稅的0.1%。經過數個月的纏斗,Alphabet與印尼政府就2016年的稅賦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