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制裁
印度對華亞麻織物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0年8月1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亞麻含量超過50%的亞麻織物(Flax or Linen Fabric having flax content of morethan 50%)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終裁,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詳見附表:印度對涉華亞麻織物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征稅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309項下的產品。
2008年10月3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亞麻織物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9年12月21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亞麻織物征收的反傾銷稅分別為206.24盧比/米和209.72盧比/米。2014年3月10日,印度對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亞麻織物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5年8月12日,印度繼續對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分別為中國內地0.75美元/米和香港特別行政區0.63美元/米。2019年11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國內企業Grasim IndustriesLimited-Jaya Shree Textiles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亞麻織物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8年4月~2019年6月(15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及傾銷調查期。
附表:印度對華亞麻織物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征稅表
序號 | 原產國/地區 | 出口國/地區 | 生產商/出口商 | 反傾銷稅(美元/米) |
1 | 中國內地 | 任意國家/地區 | 任意生產商/出口商 | 2.36 |
2 | 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征收反傾銷稅的國家之外的其他國家/地區 | 中國內地 | 任意生產商/出口商 | 2.36 |
3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任意國家/地區 | 任意生產商/出口商 | 1.14 |
4 | 除中國內地和征收反傾銷稅的國家之外的其他國家/地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任意生產商/出口商 | 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