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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深圳擬對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
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四成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記者獲悉,深圳交警將開展高強度摩電車輛交通違法整治。另據透露,深圳將出臺《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擬對電動自行車登記納管。
截至11月,我市今年以來共發生涉摩涉電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08起,事故共造成100人死亡549人受傷,事故死亡人數占今年以來我市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40%。進入年末是涉摩涉電亡人事故的高發期,深圳交警將開展高強度的整治行動,分三階段在全市范圍開展精準查處,重點加強騎行摩電車輛沖紅燈、走機動車道、逆行、沖禁令、違反規定載人載物、超標車上路、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治理。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沖紅燈、逆行,罰款300元;電動自行車進入機動車道,罰款500元;飲酒駕駛電動自行車,罰款500-2000元;電動自行車沖禁令,扣車并罰款2000元;電動自行車違規載人、載物,扣車并罰款2000元;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扣車并處罰款1000元。
據介紹,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將聯合各單位執法力量,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對利用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兜客攬客實施非法營運的一律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對無證駕駛電動(機動)三輪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對“涉摩涉電”暴力抗法行為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與此同時,交警部門將于12月10日起,新增“禁摩限電嚴管示范路”,包括深南大道、深南路,濱河大道、濱河路,皇崗路,彩田路,蓮花路,羅沙路,泥崗路(洪湖立交至紅嶺路口),文錦北路,北環大道(深云立交到南海立交),月亮灣大道(寶安立交至東濱立交),沙河西路(濱海立交至東濱立交)。
交警部門透露,正配合市司法局推動電動自行車立法工作,《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將出臺,擬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納管,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安裝信息化號牌,可以通過電子設備識別車輛的信息及違法情況等,交警部門將率先對特殊行業備案電動自行車進行測試,具體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需要等待法規的頒布后進一步公布。但是,交警部門表示,本輪摩電車輛交通違法整治中,違法行為將與電動自行車下一步登記上牌進行掛鉤,未來深圳交警將在星級用戶推行電動自行車違法記分制,需參與線上違法學習消除記分后方可實施登記上牌。
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