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伊拉克政府于2013年發布的監管通知,海關和碼頭宣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將嚴格執行。
所有進口伊拉克貨物,具體要求如下:
原產地證書和商業發票
必須由伊拉克駐始發地大使館蓋章
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進口清關時間)
▼船公司阿聯酋航運通知文件
有進口伊拉克的外貿、貨代人請務必注意!否則有可能造成目的港無法清關或罰款!
根據伊拉克政府于2013年發布的監管通知,海關和碼頭宣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將嚴格執行。
所有進口伊拉克貨物,具體要求如下:
原產地證書和商業發票
必須由伊拉克駐始發地大使館蓋章
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進口清關時間)
▼船公司阿聯酋航運通知文件
有進口伊拉克的外貿、貨代人請務必注意!否則有可能造成目的港無法清關或罰款!
來源:搜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