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為企業減負,保持外貿穩定增長,今年我國多次出臺出口利好政策。
近日外貿出口再迎利好消息。
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為進一步簡化稅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1172種出口商品出口退稅再獲提高,并自今年11月1日起執行。

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
將相紙膠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編織品、鋼化安全玻璃、燈具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
將潤滑劑、航空器用輪胎、碳纖維、部分金屬制品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
將部分農產品、磚、瓦、玻璃纖維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
取消豆粕出口退稅(豆粕是指產品編碼為23040010、23040090的產品)。
通知還明確,除上述規定所涉產品外,其余出口產品,原出口退稅率為1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稅率為9%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稅率為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6%。



獲取1172種提高出口退稅率產品清單,復制鏈接下載查看:https://pan.baidu.com/s/1A_EXHQJGmBodv6XL7Twt7w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還表示將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切切實實為外貿和國際物流業帶來雪中送炭的大利好。
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將加快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調整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評定標準,取消管理類別年度評定次數限制;同時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大力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做好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生產企業的備案、實地核查、代辦退稅發票開具、退稅信息傳遞等工作。

此前,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確定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的措施,為企業減負、保持外貿穩定增長。會議決定:從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結構調整原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
* 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
* 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
* 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
* 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維持不變;
* 進一步簡化稅制,退稅率由原來的七檔減為五檔;
* 今年底前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由目前13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