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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伊朗經商參處:貿易糾紛風險提示
文章來源:駐伊朗經商參處
近期企業向我處反映貿易糾紛案件明顯增多,現摘錄有關案例如下:
1、某企業向伊朗客戶出口五批次貨物,約定由客戶支付20%預付款,剩余80%裝運后見提單付款。前三批貨物付款正常;第四、五批貨到港后客戶不付余款,我企業輕信客戶承諾,把提單給了客戶,客戶提貨后未支付余款。教訓:未嚴格執行約定的付款方式;輕信口頭承諾。
2、某企業與伊朗客戶第一次開展貿易時順利收款;第二次貿易時,伊朗客戶支付了15%預付款,貨物到港后,客戶不支付85%尾款,導致貨物在港口滯留4個月;考慮退貨手續繁雜且需要客戶同意簽字、退貨成本高,該企業把提單給了客戶,但至今仍未收到尾款。教訓:缺少對客戶資信的調查;未及時辦理貨物退運手續。
3、某物流公司與伊朗物流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有關條款約定:中方有權扣最后一票貨物且要求伊方公司支付所有費用。目前中方將所有貨物提單寄給伊方公司,伊方企業未支付所欠款項。教訓:對風險把控不嚴,措施落實不到位。
4、某企業向伊朗客戶出口設備,從2017年10月-2018年2月陸續出口設備貨值約64.1萬人民幣,伊朗客戶在2018年1月-2018年4月僅支付16.7萬人民幣。教訓:未采取有保障的結算方式管控風險。
5、某企業向伊朗客戶進行賒銷,1000多萬美元貨款逾期9個月,伊方以制裁、外匯申請困難為由進行推脫,不支付款項。教訓:對客戶缺少必要的資信調查;對賒銷缺少必要的風險管控措施;對伊朗政治經濟形勢缺少必要的關注。
2018年5月美國宣布退出伊核全面協議,并于8月初恢復對伊朗的第一批制裁措施。受內外因素影響,伊朗貨幣里亞爾兌美元匯率持續貶值,從今年初約42700:1貶值至9月13日的136000:1。同時,伊朗政府制定政策,對貨物進口實行類別管控,對不同類別貨物給予不同換匯政策、外匯差額附加費政策,直接影響有關商品進口。
我處提醒企業吸取上述案例教訓,對伊貿易務必訂立規范的合同,選擇有保障的結算方式,采取必要的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認真研究與伊朗相關的國際形勢、伊朗國內經濟狀況及政策。